对于华硕而言,真正的危机或许不是使用了“假芯”本身,而是在中国市场语境下,强势企业与弱势消费之间不对等博弈可能引发的更严重后果——华硕是否会赢了官司,却输尽民心?
华硕“假芯案”危机:“台湾式危机公关”是否行得通?
2008年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却是一个充满挑战与困惑的一年。从年初到现在,几乎每一个月份都有不同的企业爆出影响力巨大的危机,从企业的声誉危机、品牌信任危机到产品质量危机、广告代言人危机等等,危机之火就如让人无法回避的病毒一样,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不断地出现,让众多企业陷入了深重的危机困境之中。
在中国发展一向风平浪静的华硕,随着“电脑假芯案”事件的发展,华硕这家台资的标杆企业又一次被推出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
10月26日,被拘留10个月的北京女大学生黄静,向法院起诉了华硕,并准备将卷入此案的英特尔一并告上法庭。事隔二年后,华硕这起的“电脑假芯案”再次掀起巨大的波澜,网络上随之掀起一轮支持黄静消费维权,抵制华硕恶意欺诈的浪潮。
危机全面来临,华硕如何出招?
危机来临,华硕高姿态反击
在解读华硕危机应对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
2006年2月9日,大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经过华硕售后几次检修后,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机内原装正式版Pentium-m760 2.0G CPU被更换为工程测试样品ES 2.13G CPU,而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其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
黄静于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携带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公司,华硕公司工程师承认更换CPU的情况,并保证所换CPU为华硕公司原装正品,确认可以在华硕公司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和解谈判过程中,华硕公司包括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品牌总监郑威在内多位高层承认更换工程样品CPU一事,并详细说明更换过程;
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证处由华硕公司工程师对该机进行检测,结果确认该机内被换装的是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无误。
2006年3月4日,黄静、周成宇、舒梅律师先后多次与华硕公司协商谈判,并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出资500万美金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的建议作为和解条件,如果和解不成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6年3月7日,华硕公司谎称进行谈判为由,将黄静和代理人周成宇诱骗至华硕公司北京分公司,然后报警对其进行抓捕。
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华硕设局诱骗拘留黄静之后,多个民间团体以及众多网民一直密切关注此事,其中“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便是为黄静翻案的奔走呼告的一个民间团体,网络上也有团体开始发起一轮又一轮的支持消费维权、抵制华硕的呼声。
虽然案件非常轰动,但中国许多媒体却在此次事件中缄默——华硕在“假芯”事件曝光之后,立即向全国多家主流媒体发出警告声明,强调黄静等二人是敲诈犯罪,警告媒体不要跟风报道,否则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给以制裁。
所以,从产品质量信誉来说,尽管“假芯”事件性质严重,但是在华硕的高压与对媒体的强力控制之下,媒体并未有形成针对华硕的大规模负面舆论,华硕的市场销售未受此影响。
事隔二年后,“假芯”事件出现了转机,随着黄静的被释放以及黄静对华硕提起了反诉讼,华硕的危机波澜再度掀起。
面对着消费者的有些极端的维权手段,华硕的危机应对之道似乎也是以极端应对——不惜动用法律的手段以高压的姿态打击消费者及警告媒体。虽然从前阶段来看,华硕的“假芯”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受到一定的控制,但其中潜藏的危机却仍然是存在的。随着黄静案的继续深入,一股新危险的激流正在涌动。
对于华硕而言,真正的危机来源或许不是使用了“假芯”(在英特尔有意无意的默许下,这似乎成为电脑行业的一种普遍潜规则,只是华硕不幸被曝光。)本身,而是在中国市场语境下,强势企业与弱势消费之间不对等博弈可能引发的更严重后果——无数以往的案例告诉我们,在这种博弈与拉锯战中,最终往往是强势企业赢了官司,却输尽民心。如2006年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之间的诉讼案、2004年巨能钙与河南商报之间的官司、1997年三株口服液与陈伯顺老汉的官司。
在以法律的名义强势打击消费者背后,华硕遵循着什么样的危机管理逻辑?来源:中国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