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牛网络营销公司)上网买东西先看看网评,已经成为许多人的习惯,并成为大多数人网购的依据。于是,一批受雇于某些商家的写手群逐渐形成。拿人钱就要替商品说好话,这让许多商品的口碑变得名不副实。
网络“口碑”让人上当
市民汪小姐向本报反映,一个月前她买了一款知名品牌的手机。购买前她遍访网站论坛看网评,发现网友对该款机型的评价很高,一则名为《一代机皇》的帖子内容为:“屏幕清晰,操作方便,反应快捷,轻薄实用。该机型性价比高,值得拥有。”于是,汪小姐毫不犹豫地花1300元买下了那款手机。
没多久,手机就出了问题:数字按键生涩;刷屏反映速度慢;音效不是很好,声音调大了就有爆音的情况。这一切和汪小姐先前看到的网评差距很大。后来,汪小姐听同事说,网评大部分并非网友发的真实体验,而是厂商雇的“推手”写的推销软文。汪小姐怀疑自己也中了招儿。
【记者调查】
商业软文推手制造
网络推手的文章要体现厂商的想法,且构思要巧妙,这样才能当好推销员似的“托儿”。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文章充满了体验性,这基本上都是网络推手的大作,因为一般的网友不可能用这么大的精力和时间夸赞一种商品。网络推手的作品在行内被隐讳地称为“商业软文”。据了解,大量商业软文主要来自大学生,部分来自朝九晚五、工作闲适的人。
推手酬劳每千字最高200元
李刚是一名银行职员,也是一名兼职网络写手。他说最初自己没想到这种方式能赚钱,只是业余时间编点儿东西写写,如果对方不给报酬就算白玩儿了。于是,他以“菜鸟”的身份为广州的一家SPA馆写感言,发到网上不久,就收到了对方汇来的100元酬金。一看有收益,他只要有空就上网搜寻“任务”,靠为厂家的商品说好话赚外快。雇佣者支付的酬劳一般是每千字60—200元,多以直接汇入其银行账号的方式或者支付宝支付给网络写手。
【法律观点】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业内人士张君祥认为,商家雇人当写手夸赞自己的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很多在网上大谈产品性能如何优良的语言存在不真实性,能够误导正在选购产品的消费者。网络推手更像现实生活中给销售者打托儿的人,拿人钱财替人说话,甚至是假话。但由于网络存在的虚拟性,管理部门常常无从下手,界定也缺乏清晰的界限,这就给一些不法商家造成可乘之机。(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