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牛网络营销公司)上海世博局上周向园区内所有运营和经营单位发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赞助企业品牌保护暨反隐性营销倡议书》,其中提及,园区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应从事或者使他人误认为从事与世博会存在关联关系的营销活动。
世博局副局长陈先进表示,对于那些有损于世博赞助商和合作伙伴利益的侵权行为,世博会组织者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陈先进表示,包括上海世博会名称、会徽、吉祥物、主题词、志愿者标志和口号在内的各类世界博览会标志是上海世博会的符号,是上海世博会组织者依法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同北京奥运会类似,上海世博会运营资金的相当部分也是通过市场开发方式所筹集的。上海世博会现有13家全球合作伙伴、14家高级赞助商和31家项目赞助商。这些赞助企业为世博会的筹办和运营提供资金和产品的支持,并由此获得使用世博会标志进行营销推广的权利。
“目前,园区内外均发现了一些隐性营销行为。”世博局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王慧举例说,有些并非世博赞助商的饮料生产企业,却以“为上海盛会提供优质饮品”的宣传语言“打擦边球”,迷惑消费者;而也有些企业没有在园区内搞任何活动,却想方设法“搭便车”,自称与世博会有某种联系。截至目前,世博局已经对发现的部分企业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的制止。(东方早报)